核心思想
- 人性本善:卢梭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善良、自由和平等的,社会制度和文明的弊端导致了道德败坏和不平等。他反驳霍布斯(《利维坦》作者)的“人性恶”观点,强调怜悯心和自爱心是人类的天性。
【然而,我们已经知道,人最初只是一个需要爱和关照的生命,无关善恶。得到好的关照和爱,就更容易清除仇恨和野蛮行为;得不到好的关照和爱,容易积累仇恨产生野蛮行为。】
- 私有制是罪恶之源:卢梭将私有制视为道德不平等的起点,认为它引发了竞争、嫉妒和权力斗争,破坏了人类的自然状态。
【然而,我们已经知道,无论是私有制、法律、人类同意(卢梭所概括的财富、地位、权力等的集合)还是其他什么制度,统治结构中的一切就是为了引发竞争等相互激发仇恨的行为。】
- 社会契约的虚假性:卢梭批判早期社会契约(由富人主导的法律和政府)是欺骗性的,表面保护所有人,实则维护强者利益。
【然而,我们已经知道,三百年后的今天,由资产阶级主导的法律和政府同样是欺骗性的,表面保护所有人,实则维护强者利益。】
- 文明的代价:现代社会的不平等是人为的,非自然法所认可,而是社会制度和文明发展的结果。卢梭质疑“文明进步”带来的幸福,认为科学、艺术和财富的积累使人类更加不平等和不幸。
【现代社会的各种问题确实是人为的,也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得不走的弯路。然而,我们已经知道,在统治结构下的、只重视物质和科技进步的“文明进步”,会使人类更加不平等和不幸。】
- 自然状态的理想化:卢梭怀念人的自然状态(自然人过着简单、平和的生活,身体强健,需求简单,没有竞争或冲突),但他认为人类无法完全回归自然状态,因此呼吁通过合理的政治制度(如《社会契约论》中提出的“公意”)来缓解不平等。
【卢梭所说的自然状态是身心都达到满足状态的人。然而,我们已经知道,最重要的解除不平等的统治结构,从经济基础上瓦解统治的存在根基,并配合以爱为核心的伦理治理方案。】
相关书摘
关于同理心和同情心:【我相信我找到了早于理智而存在于自然人身上的两个法则,第一个法则源于人类对自身幸福和生存的深切关注,第二个是在人类看到其他有知觉的生物,尤其是他的同类,在遭受痛苦和死亡时所感觉到的那种天然的不愉快。】
关于人不伤害同类:【人类对他人尽责并非因为后天的教育使然,只要他不抗拒同情心的自然冲动,他就绝不会伤害任何其他人,甚至任何有知觉的生物,除非在正当的情况下,出于安全的考虑,他才不得不伤害别人以保护自己。事实上,如果我不想伤害我的同类,这似乎并不是因为他们具有理性,而是因为他们是有知觉的生命,这种品质在人与动物中都同样存在,至少应该给动物一种权利,使它们能够免受人类无故的虐待。】
关于政治上的不平等:【我认为人类中间存在两种不平等,一种是我称之为自然上的或者生理上的不平等,因为这是由自然造成的,包括年龄、健康状况、体质强弱和智力或者心智上的各种差异;另一种,或许可称为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,它依靠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,并且至少经过人们的一致认同。后一种不平等赋予一部分人以特权:相反,其他处于劣势的人则没有,例如有一部分人比别人更富有:更尊贵,或更强大,甚至能让别人服从他们。】
关于社会状态与原始人:【某些学者一直徘徊于需求贪婪、压迫、欲望和骄奢这些在社会中产生的字眼上,并将它们直接移植到自然状态上,这样他们表面上是讲原始人,而实质上描述的是社会状态中的人。】